办理减免税申请表时应提供的资料:
A、外商投资企业:
(1)进口货物合同复印件1份(同一合同货物分批进口,应随附到货发票,分别申请);
(2)外经委或授权审批机关签发的《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审批表》正本1份(有确认书的项目不需提供);
(3)企业申请进口免税设备报告;
(4)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B、内资项目单位:
(1)进口外贸合同复印件1份以及委托内贸合同(同一合同货物分批进口,应随附到货发票,分别申请);
(2)设备说明资料;
(3)企业申请进口免税设备报告;
(4)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
C、科教用品单位:
(1)合同复印件1份(同一合同货物分批进口,应随附到货发票,分别申请,加盖企业公章);
(2)单位要求办理减免税的申请报告,并说明设备具体使用院区、实验室及项目名称;
(3)如委托外贸公司进口需提供代理合同;
(4)设备样本、资料;
(5)其他海关需要的资料。
以上只是大概的讲了一下办理免表的问题,您有疑问的地方,欢迎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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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出申请
凡要求免验符合条件的进出口商品,需由申请人向国家商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经填写的免验申请表(表式由国家商检部门提供);
3、有关证件,包括获奖证书、认证证书、合格率证明、用户反映、生产工艺、内控质量标准、检测方法及对产品较终质量有影响的有关文件资料;
4、所在地及产地商检机构的初审意见(限免验的出口商品)。
二、*审查
国家商检部门受理申请后,组织*审查组对申请免验的商品以及制造工厂的生产条件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对产品进行抽样测试。
三、批准发证
*审查组在审查及对产品检验的基础上,提出书面审查报告,经国家商检部门批准,发给申请人免验证书,并予公布。
四、办理放行
获准免验进出口商品的申请人,凭有效的免验证书、合同、信用证及该批产品的厂检合格单和原始检验记录等,到当地商检机构办理放行手续,并交纳放行手续费。对需要出具商检证书的**商品,商检机构可凭申请人的检验结果,核发商检证书。
对进出口一定数量限额内的非贸易性物品(注:指一定数量限额内的无偿援助物品;国际合作、对外交流和对外承包工程所需的自用物品;外交人员自用物品;主要以出境旅客为销售对象的免税店商品;进出口展品、礼品和样品),申请人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批件、证明及有关材料,直接向国家商检部门申请核发免验批件,并按上述规定到商检机构办理放行手续。其中,对进出口展品、礼品和样品,可由当地商检机构凭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批准免验,并办理放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