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业部饲料登记证申请流程 宠物饲料登记证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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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伯斯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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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饲料管理办法规定,宠物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宠物犬、猫食用的产品,也可称为宠物食品。包括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其他宠物饲料。包括饵料用活动物,饲料用(含饵料用)冰鲜冷冻动物产品及水产品,加工动物蛋白及油脂,宠物食品及咬胶,饲草类,青贮料,饲料粮谷类,糠麸饼粕渣类、加工植物蛋白及植物粉类、配合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等。随着我们生活水平得提高,人们饲养宠物观念也逐渐普及,而且现在国人对宠物消费越来越舍得, 宠物食品进口量逐年增长,
咱们聊一聊 进口宠物饲料登记证的办理流程
农业部进口登记申请的注意事项:
1、企业申请进口登记,应当委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进口登记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符合生产地和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
3、生产地未批准生产、使用或者禁止生产、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不予登记。
4、申请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应当向农业部提交真实、完整、规范的申请资料(中英文对照,一式两份)和检测样品。
上海农业部饲料登记证申请流程
需要办理农业部饲料登记证的产品包含以下几种:
(1)宠物饲料(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其他宠物饲料)
(2)配合饲料
(3)浓缩饲料
(4)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5)精料补充料
(6)饲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45)》,未列入目录但生产国已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添加 剂产品为需要评审登记的产品。
(7)动物源性饲料
(8)单一饲料:脂肪粉(植物来源)、饲料用灭活酿酒酵母粉、酶解大豆蛋白、发酵黄豆粉、马铃薯蛋白 粉及其发酵制品、膨化豆粕、DDGS和DDG等及经特殊加工工艺处理的单一饲料产品;
(9)其他蛋白饲料、能量饲料及其混合物(不含大宗饲料原料,如棕榈粕等)。
上海农业部饲料登记证申请流程
限用或撤销登记:凡已登记并在*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一旦证实对人体、动物和环境有危害时,立即宣布限用或撤销登记。外国厂商应当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续展登记:进口饲料和添加剂产品登记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期满后,仍要继续在中国境内销售,应当在产品登记证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登记。办理续展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续展登记申请表。
(二)产品登记证复印件。
(三)生产国(地区)新批准文件、质量标准和产品说明书等其他必要的资料。
如果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续展登记或监督抽查检验1次不合格的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需再次送交产品样品,进行复核检验。生产国(地区)已停止生产、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或连续两次以上监督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不予续展或办理。改变生产厂址、产品标准、产品配方成分和使用范围的,应当重新办理登记。
上海农业部饲料登记证申请流程
农业部审批流程:
一、外国厂商或其代理人申请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登记证,应当向农业部提交下列资料和产品样品。
(一)进口饲料或饲料添加剂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中英文填写)。
(二)代理人需提交生产企业委托登记授权书。
(三)提交申请资料(中英文一式两份),包括下列内容:
1.产品名称(通用名称、商品名称)。
2.生产国(地区)批准在本国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和在其他国家的登记资料。
3.产品来源、组成成份和制造方法。
4.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5.标签式样、使用说明书和商标。
6.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或添加量。
7.包装规格、贮存注意事项及保质期。
8.必要时提供安全性评价试验报告和稳定性试验报告。
9.饲喂试验资料及推广应用情况。
10.其他相关资料。
(四)提交产品样品。
1.每个品种需3个不同批号,每个批号3份样品,每份为检验需要量的3-5倍(固体不少于150克、液体不少于200毫升)。
2.必要时提供该产品相对应的标准品或对照品。
二、农业部在收到上述全部申请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交农业部指定的饲料质量检验机构进行产品质量复核检验。
三、饲料质量检验机构在收到产品样品和相关资料后3个月内完成产品质量复核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报送农业部。
四、安全性评价试验。凡未获得生产国(地区)注册登记许可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在中国境内登记时,必须进行饲喂试验和安全性评价试验,试验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进口我国尚未允许使用但出口国已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当进行饲喂试验,必要时进行安全性评价试验,试验方案应经农业部审查,试验承担单位由农业部认可,试验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试验过程中因产品样品应用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五、颁发证书。申请资料完整,质量复核检验合格的产品,经农业部审核合格后,发给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登记证。需要进行安全性评价试验的,应当将饲喂试验、安全性评价结果提交全国饲料评审会审定通过后,由农业部发给产品登记证。
关于进出口商备案:进口出口商、代理商及进口商备案管理: 向中国境内出口产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属地海关备案。食品进口商应当向其住所地海关备案。出口商或者代理商、食品进口商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宠物食品/宠物用品 进口的流程,参考:
产品预审——订舱——到港——海关申报——审价/缴税——海关查验 人工/机查——标签整改/法检/放行——提离/送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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