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肉类备案条件
(一)提供的材料真实、齐全、有效;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食品或农产品(货物)的进口、生产、经销或代理等内容;
(三)在工商登记所在地有固定办公场所;
(四)设立食品安全员岗位,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授权的业务负责人、食品安全员需熟悉进口肉类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有效实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进口及销售记录、产品追溯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理等制度);
(五)具有相对稳定的供货来源和国内销售、加工利用渠道,提供供应商备案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
(六)如进口肉类备案收货人两年以上(含两年)没有开展进口肉类业务的应重新备案;
(七)诚信经营,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一)《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
(二)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含:
(四)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清单;
(五)《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卷》(见附件2);
(六)食品安全员岗位任命书及岗位职责描述(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员任命书和食品安全员备案信息表,见附件3);
(七)上游供应商备案名单和下游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
(八)质量安全承诺书(附件4)
(二)所在地隶属海关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将相关情况通过互联网+海关反馈给企业,审核合格后材料提交;
(三)对上报的材料进行终审,对合格的企业实施备案并公布已通过备案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名单,名单内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可在各口岸开展进口肉类贸易。
我们服务的产品
食品类
休闲零食:薯片,干果,坚果,腰果,冰淇淋,巧克力,饼干,糖果,面包,海苔,水果干,薯条,燕麦片
酒类:葡萄酒,红酒,白兰地酒,威士忌酒,鸡尾酒,啤酒,贵腐酒,雪莉酒,XO,白酒,黄酒,果酒,甜酒,清酒,伏特加酒,龙舌兰酒,杜松子酒
果汁类:苹果汁、菠萝汁、橙汁、番石榴汁、混合果汁、复合果汁、热带果汁、番茄汁、芒果汁、葡萄汁
饮料类:功能饮料、茶饮料、咖啡饮料、风味饮料、饮用水、茶饮料、碳酸饮料(汽水)类、蛋白饮料、植物饮料、特殊用途饮料、固体饮料(咖啡粉、可可粉)
水果:榴莲、奇异果、蓝莓、车厘子、释迦、牛油果、蛇果、苹果、橙子、柠檬、莲雾、火龙果、樱桃、葡萄、香蕉、龙眼、百香果、西瓜、树莓、芒果、山竹、菠萝蜜等
食用油:橄榄油,芥子油,棕榈油,蓖麻油,菜籽油,大豆油,红松籽油,花生油,葵花油,桐油,葡萄籽油,希蒙得木油,亚麻籽油,椰子油,印楝油,玉米油,芝麻油,茶树油
乳制品:牛奶,婴儿配方奶粉,成人奶粉,羊奶粉,酸奶,乳酪
干果:开心果、夏威夷果、核桃、栗子、葵花子、碧根果、松子、南瓜子、花生、腰果、巴旦木、榛子、巴西坚果、杏仁、腰果仁、板栗、巴旦木
果干:猕猴桃干,香蕉片,葡萄干,榴莲干,芒果干,话梅,无花果干,红枣干,秋葵干,山楂片,蓝莓干,菠萝干,蔓越莓干,哈密瓜干,干椰枣
其他:咖啡豆,可可豆,食品添加剂,蜂蜜,榴莲肉,调味料,蛋白粉,
化妆品:口红,面膜,香水,爽肤水,精华液,眼膜,水乳,洗发水,沐浴露,粉底液,眼影,化妆品半成品,化妆水,乳液,隔离霜,面霜
不同属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求会有差异,具体问题详情致电。
我们服务的产品
一、食品:休闲零食、果汁饮料类、酒类、乳制品、油类、肉类等
二、化妆品:护肤品、口红、香水等
收货人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1、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
4、法定代表人***明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6、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7、仓库协议
8、无进口声明
收货人备案:
一、化妆品及化妆品收货人备案简单流程是:
1、网上电子备案
2、准备资料
3、递交纸质资料给当地局
4、审核通过
二、化妆品收货人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1、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
4、法定代表人***明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6、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7、仓库协议
8、无进口声明
注:以上2,3,4,5需要校验正本,复印件及其他资料需要加盖公章
三、化妆品收货人需要提供的额外资料:
1、**局化妆品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
2、生产商授权收货人办理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事宜的中方公**
注:化妆品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相关产品,并能提供所有产品的详细信息包括货物清单、产品配方等。
四、审核通过后,会出企业备案号
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的相关法规汇总
一、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88号)
二、国家总局关于发布上海市浦东新区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程序(暂行)的公告(2019年*10号)
三、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浦东新区试点实施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报告要求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办药化管〔2019〕72号)
四、根据《总局关于在更大范围试点实施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31号),扩大的10个自贸区为:天津、辽宁、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
五、《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
六、《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