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汽车需要提供资料有:
1、提单
2、invoice
3、装箱单
4、买卖合同
5、无木质包装声明
6、进口汽车安全质量许可证(CCC)
7、汽车空调不使用氟利昂证明
8、报关委托书
9、报检委托书
10、进口许可证
二,进口汽车海关审价问题:
通过审单中心的审核,进口人就可以向现场通关科提交纸质申报单和随附单证;经过通关科审核无误,海关将据此计算应缴税款。
如审单中心无法根据申报的电子数据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会将该票报关单的审核转岗到现场海关通关科或验估中心进行验估作业。
需要进出口人进行进一步解释说明的,海关会制发“价格质疑通知书”并送达进口人,通知其就存在的疑点进行解释。
进口人应当提供“价格质疑通知书”所要求补充提供的资料,如实填写“价格补充申报单”,配合海关验估人员确定应税货物实际状态和完税价格的工作。
如果进口人的解释说明仍不能解除海关的疑虑,或者在期限内不向海关提供所要求的单证资料,海关会制发“价格磋商通知书”并送达进口人,要求其与就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确定进行磋商。经过磋商,海关认为进口人的申报价格不符合成交价格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对应税货物进行估价。
三,进口汽车上牌问题,我们公司可代理上牌:
1、单证从海关的角度来讲一般只要是美规车进口的手续完善即可上牌。上牌前,需要准备以下单据:关单(货物进口证明书)、商检单、一致性证书、电子信息表和。此外备好及其复印件,单位购车还需要提交法人代码。
2、购买保险
3、工商验证
4、检测厂验车
带齐所需文件并驾驶新车(个人购车需本人去,若本人无法前往,可由本人直系亲属,需携带本以兹证明),到各地方机动车检测中心各区县*分所验车。
-----------进口新闻消息---------------据国家质检总局消息,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进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通告了出现不良记录的企业名单。
质检总局表示,通报名单中的企业所生产经营的部分食品曾发生过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而被拒绝入境的情况,有 《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内容。其中进口商181家、境外生产企业170家、境外出口商120家。质检总局表示,为**食品安全,上述相关企业的相关产品再次进口报检时,应按照所列控制措施的要求,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相应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材料。在符合《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 “解除风险预警条件”后,经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解除风险预警后,可恢复正常报检。
-------------企业介绍-------------
进贸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弘扬“专注-专业”精神。全国12家分公司(上海/青岛/北京/天津/宁波/广州/深圳/昆山/武汉/厦门/成都/大连),可为顾客提供多样化的进口方案。我们为国际贸易服务(自身不参与贸易),承接**采购服务外包业务;12点1网为顾客提供全国一体化清关服务,300位在岗进口顾问为顾客提供多样化的进口方案。有需要请联系我们